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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发放2018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

    2018-06-12 马院宣传工作室 点击:[]

    关于发放2018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

    2018级新生:

    按照研究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,我校录取通知书计划于6月15日下午13:40开始发放,具体事宜如下:

    一、发放方式及安排(不含专业学位教育学院新生)

    1.现场发放

    对象:网上报名时填写的“通讯地址”为大连市内五区(沙河口区、甘井子区、中山区、西岗区、高新园区)的考生和大连海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。

    发放时间:6月15日下午13:40-16:30,6月19日上午8:30-11:00,下午13:40-16:30。

    录取通知书由各学院负责发放,在上述时间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同学请到表1所列的指定地点领取,之后领取的同学,请到各学院办公室领取。

    录取通知书可以代领,代领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。

    表1 现场发放录取通知书工作安排

    发放学院

    指定发放地点

    联系人

    联系电话

    学院办公室地点

    马克思主义学院

    西山二公寓

    王老师

    84728926

    西山二公寓

    2.以快递方式发放

    其他同学的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21日上午9点通过EMS邮寄发放。邮寄前,考生也可自行到学院领取录取通知书。

    为了方便考生查询邮件行程,考生编号、学号以及EMS查询编号将及时公布于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“招生就业”栏。

    二、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材料

    1.《入学须知》(见附件)。包含新生入学相关事宜,请仔细阅读。

    2.银行卡。作为你在校期间每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、领取奖助学金和“三助酬金”等各类补助的专用银行卡。(除非全日制MBA、MPA和单独考试生。)

    3.《大连海事大学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》。仅向定向生发放。

    三、专业学位教育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安排

   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新生(MBA、MPA、单独考试生)的录取通知书均通过EMS邮寄发放,邮寄地址为复试时确认的地址。

    如有疑问,请联系专业学位教育学院,电话:0411-84723313。

    望周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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